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水利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厅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全市水利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河道采砂领域。非法侵占河道砂石资源、强行控制砂石资源;“沙霸”强买强卖、恶意操控砂石价格、强制承揽砂石运输;团伙非法盗采、跨区域盗采砂石,暴力抗法、阻挠合法采砂经营等;伪造电子采运单或证明材料等方式实施非法采运砂。
2.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恶意围标、串标、操控评标;劳务用工中虚构违规事实恶意投诉、聚众堵路、恶意阻工、寻衅滋事、舆情敲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3.水资源与河湖管理领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垄断水资源、强行取水、控制河砂开采、霸占河道湖泊、阻挠执法、对抗管理,或纠集人员围堵水利工程、破坏防洪设施、强占河道管理范围内资源并牟取非法利益等涉黑涉恶行为。
4.涉“保护伞”领域。水利系统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行为。
5.其他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6-8233892(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举报邮箱:swjbg@163.com
3.邮寄/现场举报地址:吉安市水利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行政中心D座6楼611市水利局扫黑办),邮编:343000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调查核实。
3.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我局将对征集到的举报线索及时登记、核查,依法依规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反映,踊跃提供各类线索,共同维护良好水利管理秩序。
特此公告。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