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1.持续抓好教育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组织学习和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干部教育培训读本,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吉安水利高质量发展。
2.推进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强化水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上位法的出台及修改情况,完成了我局水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提高决策质量。
3.优化开展水利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了《2024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水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2次、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新提任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的考试,举办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培训班,征集发布水利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二)聚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深化水行政执法效能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了《吉安市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定了《吉安市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吉安市水利局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利用执法监督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5.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了《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制定《吉安市水利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吉安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归档的通知》《吉安市水利局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水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吉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吉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坚持对标对表,压实推进,按照任务清单明确的26项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相关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执法质量和效能稳中提升。
6.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吉安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吉安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执法决定程序合法。
7.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加强对市本级和下级部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督促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公示了《吉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救济渠道》,加大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力度,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制作的《吉安正鸿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不符合条件检测人员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案》案卷在省水利厅开展的案卷评查中获省水利厅高度评价,将作为全省案卷模板推广。
8.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我局全年组织开展了4次拟从事水行政执法业务的人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无证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局共有78名水行政执法人员,11名水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建立起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水利行政执法队伍。
9.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按照《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抓好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廉政警示教育等培训,认真落实了年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记录档案,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了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定期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进行测试。
10.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制定公布了减免责四张清单(不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从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减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水事案件易发多发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继续加大河湖、水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管理等全领域监督执法力度,推动全领域执法。
12.加强跨领域部门协作。建好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强化线索会商研判、执法办案协同、司法协调联动,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开展咨询或者会商,支持配合打击涉水领域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利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凝聚各方合力。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1292次,出动执法人数5336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46台次,共查处24起涉砂违法案件,行政罚款38.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66万元。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扫黑除恶督导中,我市采砂监管及扫黑除恶工作未被通报问题。建立起“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13.提升应诉复议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结果运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并开展了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三)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4.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政府法治建设领域的最高奖项,是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我局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中的重要性、导向性、关键性和最终实现创建目标的决定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编写了《吉安市水利局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行动方案》《吉安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在井冈山报和局公众号发表刊登《一把手谈法治》,开展法治“八进”宣传教育活动累计15次,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1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办事企业申领电子签章,使用电子材料进行申报,实现主流程事项电子化申报,企业利用电子签章进行项目申报。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照通办”平台系统建设,将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纳入工改审批系统和“一照通办”平台系统,目前已通过工改系统审批发放18件审批电子证照。对我局市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认领和梳理,共有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了54件涉告知承诺制事项。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已达11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过错办和超时限办结情况。在办件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受到办事单位和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16.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府新媒体建设,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全面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支持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依法协助检察院履行行政检察的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
17.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合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措施提出清理意见,全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持续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18.加快水利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水利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每月及时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实行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制,对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进行追踪监管。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的16项监管事项对重点监督检查单位进行年度全覆盖执法检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部署,组织水利普法志愿者队伍多措并举加大对信用政策法规、诚信典型、失信案例等的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19.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参考依据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配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出台了水利建设领域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20.加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的各项审核批准信息、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及变更情况信息、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证招标投标流程的公开透明。
(四)聚焦目标狠抓落实,着力强化责任担当
21.强化政治引领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确保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2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长效机制,持续组织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查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隐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保障群众水事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电话举报和12345热线转办问题24件,通过深入现场听取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件办理工作,所有信访件已全部现场核实并反馈至市委督查室。多次开展“法律顾问进机关”活动,满足干部职工多元化法治需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23.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全面贯彻“大抓落实年”要求,高质量完成法治水利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的纠治,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水利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机构能力建设仍需加强。推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力度还有待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涉及面广,需举全局之力形成有效合力。二是水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分散至各行政职能科室,执法力量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减,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开展全民普法工作有待加强。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深入基层与时俱进创新普法方式不多,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始终从高从严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动担当履职。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局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专题研究和制定了法治水利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二是带头学法尊法。始终坚持学在前、走在前,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水利大讲堂、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托“法律知识学考平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员通过考试。三是全力参与创建。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部署,制定《吉安市水利局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行动方案》《吉安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跟踪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规范执法,打造过硬法治队伍。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法治工作重点,经常抓、抓经常,一体推进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结合水行政执法实际,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归档、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等工作制度,有力有序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质量和效能有效提升。二是抓好案卷评查。全覆盖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从案件定性,查处流程、执法程序、法律运用,到文书格式、用语、签字等制作细节,力求每份案卷合法、规范、严谨。并将优秀案卷模板下发,指导推动各地切实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今年我市制作的《吉安正鸿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不符合条件检测人员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案》案卷作为全省模板案卷推广。三是推动联合执法。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查1292次,查处24起涉水违法案件,行政罚款38.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66万元。在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中,我市水利领域未被通报问题。
(三)紧抓关键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力抓好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建成“吉安市河道砂石管理系统”项目,采用电子围栏技术,实现对非法采砂、运砂、越界等行为的信息化监管,推行电子采运单,全面提高河道采砂“五定”(定点、定时、定量、定机具、定功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开展“一把手谈法治”活动,署名文章《聚焦“四个环节”夯实法治基础》在井冈山报刊登。开展以案释法,征集并发布了“机制砂车间未批先建问题”等一批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开展法治“八进”宣传教育活动15次。
四、有关意见建议
新形势下法治思维创新力、法治宣传教育的多样化还有待加强,教育培训形式还较单一,横向交流学习较少,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样化的培训,牢牢把握法治人才培养方向,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法治队伍的整体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重点关键,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服务保障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深市民和用水户对依法治水、节水护水的认知,提高全民节水、爱水意识。
(二)深化创新审批制度改革。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我局将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出台新举措,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在多条审批事项水土保持审批上持续用力,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票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更好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及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为民,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精准监督指导,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把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口,加强对重大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全面监管,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决铲除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打黑恶势力,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加强水利行业信访、水事案件分析研判,对水事违法举报、信访等案件进行梳理,深挖细查线索,把“坐等线索”变为主动找线索,重点对河道采砂、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综合执法等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摸,将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贯穿办案及核查举报问题全过程。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涉黑涉恶存疑线索做到应核尽核、应交尽交;对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及时销号管理。同时,认真梳理行业内涉黑涉恶案件、“四书一函两办”,深入分析研判,仔细查找行业监管中的不足和漏洞,增强从制度机制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行业乱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专此报告。
2025年2月13日